编者按:为进一步做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对策性研究工作,更好发挥党校“为党献策”的独特价值,突出党校学员特点和优势,为推动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党校智慧和力量,湖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红麓融媒体中心联合红网时刻推出“策论三湘”栏目,长期面向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员征稿。
本期刊发湖南省委党校2025年秋季学期厅级干部进修二班学员、中国南水北调集团审法部副主任邓君的文章《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筑牢高质量发展硬支撑》。
作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的一员,我有幸参加了本期湖南省委党校厅干班学习。历时虽短,收获颇丰,既强化了理论武装、锤炼了党性修养、提升了履职能力,更增强了对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深刻认识,明晰了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路径。然则,论及一个月的学习最入脑入心的是什么?抑或是若干年后,提起“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篇布局之交在麓山之畔习得了些什么?最先想到的大概会是校领导解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时所传授的十二字箴言——“格局、根本、关键、安危、团结、实干”。这既是深入理解全会精神的钥匙,更是看透事物本质的法门。籍此方法论,我就如何优化湖南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与厅干班同学进行了研讨,在座皆以为然,试与读者分享。
提升格局,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看待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基本前提。营商环境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将其生动比喻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只有优质的土壤才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让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能够安心、顺心、舒心,一心一意谋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当前,国内大循环仍存在地方保护、歧视性补贴、不合理准入限制等隐性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严重制约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消除壁垒,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使其能基于效率和创新展开竞争,为统一大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优化营商环境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招商环境”的提法调整为“营商环境”,内涵更加丰富。从评比指标来看,营商环境包括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政务环境等四个主要方面。优化营商环境,就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就是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就是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多方面战略目标统筹在营商环境这个维度上协同推进。
把握根本,掌好优化营商环境之舵
加强党的领导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保证。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深层次体制机制和利益调整的系统改革工程,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才能沿着正确方向纵深推进、攻坚克难。近年来,包括湖南在内的多个省份均已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本省“一号工程”,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目标。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其中,市场化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核心是建立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法治化是市场化的坚实保障。国际化则是吸引全球优质资本、技术、人才的更高要求。
抓住关键,加快打造服务型政府
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由“重监管”向“重服务”转变,由“企业找政府”向“政府找企业”转变。要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既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也不可采取“无为而治”的躺平态度,要积极主动为企业发展创造便利条件,加快政务服务从“数字化”向“数智化”转型升级,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
走好群众路线。要广泛听取企业诉求,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共建共治机制,让企业更加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在持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推动营商环境不断迈上新台阶。
笃行实干,以营商环境软实力筑牢高质量发展硬支撑
强化顶层设计。2024年湖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从优化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要素环境、政务环境、信用环境等6方面,提出了32条具体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三个高地”、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擘画了蓝图、明确了路径、夯实了责任。
着力打通堵点。调研显示,在湖南办企业仍不同程度存在融资难、用电贵、用工紧张等问题,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总体来看,企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集中在综合运营成本相对偏高。”近年来,湖南省围绕降低企业综合运营成本,综合运用政策、金融、服务等手段,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优化分时电价执行政策,全力降低制度性交易、物流、融资、用能、用工等成本,效果逐步显现。
强化法治保障。良好的法治保障一方面要有所作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做到科学立法、公正司法,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投资放心、经营安心。另一方面要有所不为,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限和首创精神,不得以执法为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当好“守夜人”和“裁判员”,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
来源:红麓网
作者:邓君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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