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做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对策性研究工作,更好发挥党校“为党献策”的独特价值,突出党校学员特点和优势,为推动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党校智慧和力量,湖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红麓融媒体中心联合红网时刻推出“策论三湘”栏目,长期面向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员征稿。
本期刊发湖南省委党校第68期中青二班学员,桑植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钟德华的文章《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处理好“三组关系”》。
县域经济是在县级行政区划特定地理空间内的区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认识和把握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顺应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处理好如下三组关系。
要处理好总量与质量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持以质取胜和发挥规模效应相统一,把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统一于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县域经济覆盖了大部分乡村,城乡差距、县域间差距都要通过发展来解决,需要加快做大经济总量。这既需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外部支持,激发外因活力;更需立足自身,激发内生动能,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增长率与人口增长具有正相关性,部分人口显著流出的县域可能出现经济负增长。因此,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既要以扩大规模、做大总量为基础,更要以提升质量、提高效率为目标。具体来说,要落实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举措,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职业农民和家庭农场,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要提高投资效益,选准选好项目,克服“民间不足国有补”的冲动,严防低效无效投资;要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谋划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还要立足自身资源禀赋、文化基因和产业基础,引导政策、资金向优势产业集群集聚,形成规模比较优势,并科学安排项目时序,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
要处理好乡村与城镇的关系。202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考察时强调,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科学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县域内城乡文化同质性强、区域面积适中,具备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先天条件。必须认识到,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农村居民以及农业从业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下降,是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乡村振兴不是指某一个村落的振兴,而是整个面上的乡村全面振兴,其成效更应体现在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提升上,而不能简单地以乡村人口多少来衡量。顺应这一规律,乡村人口分布应与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相适应,部分乡村人口减少乃至村落消失难以避免。对此,应有序置换退出交通不便、碎片化严重、不易机械化耕作的基本农田,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生态涵养、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同时,要顺应这一人口分布变化趋势,鼓励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城落户跳出“农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城乡融合的基础。就县域经济而言,推进城镇化就是要大力建设好县城: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大力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改善城市路网布局,健全城市地下排水系统,突出文化特色,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县城,增强人口和产业集聚力。在此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实现以工助农、以城带农,发挥县城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要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和乡村、不同区域承担的主体功能不同”,“要加快完善基于主体功能区的政策和差异化绩效考核,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城和乡村都将面对建设开发和保护传承的问题。对县城而言,重点是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性,为城市发展和生态建设留有足够空间,注重整体风貌塑造,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而绝大部分乡村在县域范围内,建设与保护任务更为繁重,必须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利用中传承、创新中发展,不断挖掘丰富内涵。不能因人口减少而弱化对农业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相反,要加大对古村落、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的保护力度,并探索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同时,需根据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开展乡村建设,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既要兼顾均衡,更要注重效益,重点向中心集镇集中;加快调整优化学校、卫生院等公共设施布局,避免闲置浪费;鼓励农户进城购房,引导农村自建房向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更为完善的区域集中,有效降低房屋“空置率”。
来源:红麓
作者:钟德华
编辑: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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